资料来源:沙巴旅游官方网站 (http://www.sabahtourism.com/tc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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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梦成真 – 海滨休闲渡假俱乐部

渡假村所在地:马来西亚‧沙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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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是第位访客

如果中国游客要循其它国家入境馬來西亞,可在出入境关卡申请落地签证。为了方便外国游客,一些游客除了向馬來西亞驻它国最高专员署或大使馆,申请入境签证,也可在抵达出入境关卡时,申请落地签证。落地签证只发出充作旅游用途,期限只有14天而已。
 
同时,游客需出示14天内的往返有效机票,也需有来自马来西亚的赞助人。为了方便游客,有向旅游部登记的合格旅游社,可充当赞助人。游客也要在申请落地签证时,必须说明逗留我国的地址;任何数据不完整申请,都不会受到考虑。落地签证申请费为330令吉(RM330)。

 

·         须持备期限有效的护照(必要时持有入境签证);

·         持社交通行证或旅行证件入境者,不得在境内觅职工作、经商或执行专业事务;

  ·         持商业访问签证入境者,只获允在入境后洽谈或巡视业务,不得充作觅职,工作或监督建设工厂及装配新机械的许可证;

  ·         商业访问签证免费签准三个月,延期每个月收费马币五令吉(RM5.00)。

 

    

1. 入境前,访客必须申报所有需纳税或违禁的物品。海关根据需要有权要求旅客打开行李物品进行检验。在东、西马间旅行不征收关税。

2. 根据1996年关税法,纳税额是以物品实价(或估价)的30%征收。免征税物品如:自来水笔、打火机、书籍、报刊杂志、香水、化妆品(不包括扑粉)、便携式收音机、手表、照相机、录象机、计算机、渔具、球类 (除了高尔夫球)、各种音乐器材(除了钢琴)等。

3. 游客也必须申报所携带的农作物产品。海关须对对象进行检验以确保不含对本地生态有威胁的害虫和菌类。

4. 根据1988年海关法第19条,外籍访客如能满足下列条件,可享受若干商品免纳关税待遇:
a.
有关物品是由访客随身或放在行李中携带;
b.
有关物品是日常使用的私用物品;
c.
访客需向海关官员表明他并非马来西亚居民,并打算访问马来西亚不少于72小时;

5. 以下这些项目进入马来西亚无需缴付关税 (访客不能将有关优惠配额转赠他人使用):

A. 200支香烟 / 50支雪茄 / 二百二十五克烟草。

B. 不超过一公升的酒类。

C. 化妆品、香水、香(浴)皂和牙膏 (不超过价值马币200令吉)。

D. 礼物和纪念品价值总额不超过马币200令吉 (货物从兰卡威和纳闽岛带入除外,最多允许值马币500令吉)。

E. 共值马币75令吉的可课税食品。

F. 最多三件新的衣服,一双新鞋。

G. 用于个人护理和卫生用途的便携式电动商品(每种不超过1件)。

6. 外观似真枪的玩具枪是被禁止带入境的。危险武器(如武士刀)、烟花类(如鞭炮)。色情刊物和盗版光盘也是违禁品。

7. 走私毒品在我国是非常严重的罪行。携带或进行毒品交易者可被判处死刑

   

离境时请把旅客申报表呈交给海关人员。

 

大一吋彩色2张,

签证有效期90天, 签证工作日4天人民币250元

签证工作日2天人民币450元

(另外又要给出机票原件)

 

A.  签证种类:

1.  个人社交/旅游签证

2.  个人商务签证

3.  团体签证

B.  办理地址:

1.  马来西亚大使馆签证处: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亮马桥北街2号,
电话:010-65322531/32/33转签证处

2.  马来西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: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大厦B栋9层01、04室
电话:021-60900390

3.  马来西亚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,中信广场1915-1918室,
电话:020-87395660,38770766,38770763转签证处

4.  马来西亚驻昆明总领事馆签证处: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29号樱花酒店401-405,
电话:0871-3165888转6241/6242

C.  所需材料:

o       个人社交/旅游签证

1.  剩余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个人护照

2.  二寸个人近期证件照1张(彩色)

3.  手续费人民币80.0元

4.  在签证处柜台领取签证申请表及申请登记表各一张,现场填写并粘贴照片
(详情请咨询签证处官员)

o       个人商务签证

1.  剩余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个人护照

2.  二寸个人近期证件照1张(彩色)

3.  手续费人民币80.0元

4.  在签证处柜台领取签证申请表及申请登记表各一张,现场填写并粘贴照片
(详情请咨询签证处官员)

5.  中方企业(派员企业)证明函(证明签证申请人于此企业工作)

6.  马方企业(邀请企业)邀请函(说明商务活动性质、目的、邀请人员逗留时间等)

7.  如果已预订机票,请携带航班行程备用

o       团体签证

§        敬请咨询代办机构或旅行社相关人员

D.  受理时间:

o       马来西亚大使馆(驻北京)签证处:

§        递交材料:周一至周五上午 9 : 00 - 12 : 00

§        领取签证:周一至周五上午 9 : 00 - 12 : 00

o       马来西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:

§        递交材料:周一至周五上午 9 : 00 - 12 : 00

§        领取签证:周一至周四下午 14 : 00 - 16 : 00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周五 下午 14 : 30 - 16 : 00

o       马来西亚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:

§        递交材料:周一至周五上午 9 : 00 - 12 : 00

§        领取签证:周一至周五下午 16 : 30 - 17 : 00

E.  办理注意事项:

1.  赴马来西亚签证的办理一般需时3个工作日(第一个工作日送交材料,第三个工作日领取签证)。

2.  个人签证必须由本人送交及领取,不允许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代为办理(如需办理团体签证,请交给具有相关资质的旅行社代为办理)

3.  请勿将护照等个人证件交由陌生人协助办理,如果您遇到任何不便,需要交由某位亲属代办手续,请事先由该亲属征得签证官员许可。

4.  如果您先由中国出发前往第三国后,需要由该国入境马来西亚,可以在相应的马来西亚入境口岸办理落地签证。但出于便利和费用考虑,建议您在有时间的情况下,先咨询马来西亚驻该第三国外交机构的签证部门。如果您参加了旅行团,建议您把落地签证交由有经验的领队人员集体办理。

5.  如果您已经持有中国至第三国签证,仅通过马来西亚机场转机,无需申请马来西亚签证。但如果您在等待转机期间需要出机场活动,请咨询机场落地签证柜台,办理相应手续。

6.  由于中国边检部门的规定,您如果不持有任何一国签证,是无法离境的。所以您无法在不办理签证的情况下,直接至马来西亚办理落地签证。

★  为了您能充分享受马来西亚的迷人风光,请务必详细阅读以上信息并提前办理好签证。
★  如果您持有非中国公民护照,或者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信息,请访问马来西亚移民局网站